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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私權政策

日本良然空間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依中華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及其相關法令規定,就本公司提供之租賃式儲物空間(迷你倉)服務,以及於本網站上提供之各項服務(以下合稱「本服務」),於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前,向您告知下列事項,並訂定本隱私權政策(以下稱「本政策」)。

請於使用本服務或提供個人資料前,詳細閱讀本政策。如您不同意本政策之全部或部分內容,請勿提供個人資料,並停止使用本服務。

本政策不適用於自本網站連結至第三方之網站或服務。該等網站或服務對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請逕行參閱其各自之隱私權政策。

第1條(蒐集個人資料之機關名稱)

蒐集、處理及利用您個人資料之非公務機關為本公司。聯絡方式詳如第16條。

第2條(個人資料之範圍及類別)

  1. 本政策所稱「個人資料」,指個資法第2條第1款所定之個人資料,即自然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護照號碼、特徵、指紋、婚姻、家庭、教育、職業、聯絡方式、財務情況、社會活動及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
  2. 本公司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依主管機關公告之代號,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各項:
    • C001 辨識個人者:姓名、姓名注音、通訊地址、現居住地址、電話號碼、電子郵件地址等。
    • C002 辨識財務者:信用卡號、金融機構帳戶號碼等(信用卡資訊由第三方支付服務提供者依其安全標準處理,本公司不保存完整卡號,詳如第6條)。
    • C003 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身分證明文件(如國民身分證、居留證、護照、駕駛執照)所記載之編號,及法人之統一編號等。
    • C011 個人描述:出生年月日、年齡、國籍等。
    • C021 家庭情形:婚姻狀況(配偶有無)、扶養家屬人數等。
    • C023 家庭其他成員之細節:連帶保證人、緊急聯絡人或代理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電話號碼、地址、國籍及其與您之關係等。
    • C031 住家及財產:現居住地址、郵遞區號等。
    • C038 職業、C061 現行之受僱情形:任職單位名稱及注音、單位地址、單位電話、部門、行業別、工作年資等。
    • C081 收入、所得、資產與投資:月收入;法人客戶之資本額、年營業額、員工人數等。
    • C093 財務交易:付款方式、繳款紀錄、費用明細、退款紀錄等。
    • C102 約定或契約:申請內容、契約條件、承租之店舖與房間、方案內容、預定退租日、介紹代碼等。
    • C132 未分類之資料:您透過表單、電話、電子郵件與本公司往來之內容,以及第12條所載之網站瀏覽相關資訊。
  3. 本公司不主動蒐集個資法第6條所定之特種個人資料(病歷、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及犯罪前科),請勿於表單或往來訊息中提供該等資料。如因身分證明文件之影像檔而附帶包含該等資料,本公司僅於身分確認之必要範圍內處理,並於確認完成後依第9條刪除或遮蔽。

第3條(蒐集、處理及利用之特定目的)

  1. 本公司蒐集、處理及利用您個人資料之特定目的,依主管機關公告之代號如下:
    • 040 行銷
    • 063 非公務機關依法定義務所進行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
    • 069 契約、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事務
    • 090 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
    • 091 消費者保護
    • 104 帳務管理及債權交易業務
    • 135 資(通)訊服務
    • 136 資(通)訊與資料庫管理
    • 137 資通安全與管理
    • 148 網路購物及其他電子商務服務
    • 152 廣告或商業行為管理
    • 157 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
    • 181 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
    • 182 其他諮詢與顧問服務
  2. 前項特定目的之具體利用情形如下:
    1. 受理諮詢、參觀預約、報價及申請,並確認申請人之身分。
    2. 締結、履行及管理租賃式儲物空間之使用契約,包含通知契約條件、寄送使用方法指南,以及提供房間密碼與門禁資訊。
    3. 收取初期費用及每月使用費用、開立收據或憑證、催收未付款項及處理債權。
    4. 契約之續約、變更、增租、移轉、終止及退租之受理與處理。
    5. 店舖、建物及設備之保養檢查、清潔、修繕、保全、鑰匙與密碼管理及緊急狀況處理。
    6. 締結並維持與本服務相關之保險契約,及保險金申請與事故處理。
    7. 客戶服務、申訴處理、售後聯繫及滿意度調查。
    8. 本服務及本網站之營運、維護、故障排除、資通安全維持,以及防止不正或不當使用。
    9. 為改善既有服務或開發新服務、新功能而進行之統計、分析與研究(原則上以無法識別特定個人之彙總形式進行)。
    10. 於您未表示拒絕之情形下,寄送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服務資訊、活動與優惠等行銷訊息(您得依第10條隨時表示拒絕)。
    11. 依法令規定,或配合主管機關、司法機關及其他有調查權機關之要求。

第4條(蒐集方式及法律依據)

  1. 本公司透過下列方式蒐集個人資料:
    1. 直接向您蒐集:您於本網站之表單(諮詢、報價、申請)、電話、電子郵件或書面文件中所提供者。
    2. 間接蒐集:自您的連帶保證人、緊急聯絡人、代理人、介紹人,或本公司之合作業者、仲介業者處取得者。就間接蒐集之個人資料,本公司將依個資法第9條規定,於處理或利用前向您告知個人資料之來源及第8條第1項第1款至第5款所列事項;但有同法第9條第2項所定得免為告知之情形者,不在此限。
    3. 自動蒐集:您瀏覽本網站時,由伺服器紀錄、Cookie 或類似技術所取得者(詳如第12條)。
  2. 本公司依個資法第19條第1項規定,基於下列事由蒐集及處理您的個人資料:
    • 與您有契約或類似契約之關係,且本公司已採取適當之安全措施(同項第2款);
    • 經您同意(同項第5款);
    • 法律明文規定,或為履行稅捐、會計、洗錢防制等法令所定義務所必要(同項第1款)。

第5條(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1. 利用期間:
    1. 第3條所定特定目的之存續期間;
    2. 依相關法令所定或因執行業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間(例如商業會計法所定會計憑證至少保存 5 年、會計帳簿及財務報表至少保存 10 年,以及稅捐、洗錢防制相關法令所定期間);
    3. 您同意本公司利用之期間。

    以上期間以最長者為準。特定目的消失或期間屆滿後,本公司將依第9條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但因執行業務所必須或經您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2. 利用地區:
    1. 中華民國(台灣);
    2. 日本(本公司及其關係企業所在地);
    3. 本公司委外服務提供者之伺服器或營業所所在地,可能包含美國、歐盟及其他國家或地區(詳如第6條)。
  3. 利用對象:
    1. 本公司及本公司之關係企業;
    2. 受本公司委託處理事務之第三人。本公司將依個資法第4條及其施行細則第8條規定,就受託人為適當之監督;
    3. 下列與本服務之提供及履行有關之第三人,於各該目的必要範圍內:

      (1) 店舖、建物之所有人或出租人:
      為履行租賃契約、收取租金、通知續約或終止契約,以及維護管理物件。

      (2) 大樓管理公司、保全公司、清潔及維修業者:
      為建物之保養檢查、清潔、修繕、緊急狀況處理、聯繫承租人,以及鑰匙與密碼之管理。

      (3) 保險公司、保險經紀人或代理人:
      為締結並維持與本服務相關之火災保險、承租人賠償責任保險等契約,以及保險金申請與事故處理。

      (4) 支付服務提供者、金融機構、信用卡組織:
      為費用之收取、授權、退款及對帳。

      (5) 搬運、物流及倉儲業者:
      為提供您所申請之搬運或配送服務。

      (6) 律師、會計師、稅務代理人及應收帳款管理業者:
      為權利之行使或防禦、法令遵循,以及債權之保全與回收。

      (7) 公務機關(含警察、消防、稅捐稽徵機關、法院及其他依法有調查權之機關):
      於本公司依法令有提供義務,或為防止犯罪、災害及維護公共安全所必要時。

    4. 因合併、分割、營業讓與或其他組織變更而承受本公司相關業務之第三人。
  4. 利用方式:以符合個資法及相關法令規定之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方式利用,包含書面、電子文件、電話、電子郵件、簡訊、傳真、通訊軟體及其他適當方式,並包含依第6條所為之國際傳輸。

第6條(委外處理及個人資料之國際傳輸)

  1. 本公司為提供本服務,於必要範圍內將部分業務委由第三人處理,並可能將您的個人資料傳輸至中華民國境外。目前主要之委外服務類型如下:
    1. 網站代管、表單接收及內容管理服務(伺服器可能位於美國等境外地區);
    2. 線上支付及信用卡授權服務(本公司不保存您的完整信用卡號,該等資訊由支付服務提供者依其安全標準處理);
    3. 地圖、字型、翻譯等外部應用程式介面服務;
    4. 電子郵件寄送、客戶管理及資料分析服務。
  2. 就前項國際傳輸,本公司將確認接收方所在國家或地區之個人資料保護法規,並以契約要求接收方採取與本政策及個資法同等之保護與安全維護措施,且僅得於本公司指示之範圍內處理及利用。
  3. 如主管機關依個資法第21條規定限制本公司為個人資料之國際傳輸,本公司將遵守該限制。

第7條(特定目的外之利用)

本公司於蒐集之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您的個人資料。除有個資法第20條第1項各款所定情形(例如法律明文規定、為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為免除您的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上之危險、為防止他人權益之重大危害、經您書面同意,或有利於您的權益等)外,本公司不為特定目的外之利用。

第8條(您的權利及行使方式)

  1. 依個資法第3條規定,您就本公司保有之您的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該等權利不得預先拋棄,亦不得以特約限制:
    1. 查詢或請求閱覽;
    2. 請求製給複製本;
    3. 請求補充或更正;
    4.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5. 請求刪除。
  2. 行使方式:請以第16條所載之電子郵件或電話與本公司聯繫,並提供足資確認您身分之資料。為保護您的權益,本公司於確認申請人為當事人本人或其合法代理人後,始予受理。
  3. 處理期限:對於第1項第1款、第2款之請求,本公司將於 15 日內處理;必要時得予延長,延長期間不得逾 15 日,並將以書面通知您延長之理由。對於第1項第3款至第5款之請求,本公司將於 30 日內處理;必要時得予延長,延長期間不得逾 30 日,並將以書面通知您延長之理由。
  4. 費用:依個資法第14條規定,本公司就查閱個人資料或製給複製本,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並於受理時向您告知收費標準。
  5. 限制:如有個資法第10條所定情形(妨害國家重大利益、妨害公務機關執行法定職務,或妨害本公司或第三人之重大利益),或依其他法令不得提供者,本公司得拒絕您的全部或一部請求,並將說明理由。
  6. 申訴:如您認為本公司對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或利用有違反個資法之情事,除得向第16條之聯絡窗口提出申訴外,亦得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訴或檢舉。

第9條(個人資料之正確性、停止利用及刪除)

  1. 本公司應維持您個人資料之正確性。個人資料有錯誤或不完整時,本公司將主動或依您的請求更正或補充;因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未為更正或補充者,於更正或補充後將通知曾提供利用之對象。
  2. 個人資料之正確性有爭議者,本公司將停止處理或利用該個人資料;但因執行業務所必須並註明其爭議,或經您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3. 蒐集之特定目的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本公司將主動或依您的請求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該個人資料;但因執行業務所必須或經您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4. 個人資料係違反個資法規定而蒐集、處理或利用者,本公司將主動或依您的請求,刪除、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第10條(拒絕接受行銷)

  1. 依個資法第20條第3項規定,本公司於首次以您的個人資料為行銷時,將提供您免費表示拒絕接受行銷之方式。
  2. 您表示拒絕接受行銷後,本公司將立即停止利用您的個人資料為行銷。您得隨時透過行銷訊息中所載之退訂方式,或第16條之聯絡窗口表示拒絕。
  3. 拒絕接受行銷不影響本公司為履行契約或法令義務所必要之通知(例如繳費與催款通知、續約或退租通知、設備維修及緊急事項聯繫)。

第11條(未提供個人資料對您權益之影響)

您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惟如您未提供本公司於各表單標示為「必填」之個人資料,或所提供之資料不正確、不完整,本公司將無法確認您的身分、審核您的申請、締結或履行契約、收取費用或提供客戶服務,致您可能無法使用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就標示為「選填」之欄位,未提供不影響您使用本服務之權益。

第12條(Cookie 及自動蒐集之瀏覽資訊)

  1. 為提升使用便利性、維持服務安全及分析使用狀況,本網站可能使用 Cookie 及類似技術,並自動記錄您的 IP 位址、瀏覽器與作業系統類型、裝置資訊、瀏覽頁面、停留時間及來源網址等資訊。
  2. 前項資訊原則上以無法識別特定個人之形式利用;如與其他個人資料結合而得以識別特定個人時,本公司將視為個人資料並依本政策處理。
  3. 您得透過瀏覽器設定拒絕或刪除 Cookie。惟拒絕 Cookie 可能導致本網站部分功能無法正常運作。
  4. 本網站可能嵌入第三方提供之地圖、字型或分析服務,該等第三方可能依其自身之隱私權政策蒐集資訊,請另行參閱之。

第13條(未成年人之保護)

  1. 未滿 18 歲之未成年人於使用本服務或提供個人資料前,應由其法定代理人閱讀、瞭解並同意本政策之全部內容。
  2. 本服務之契約申請以具完全行為能力者為對象;限制行為能力人之申請,須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

第14條(個人資料之安全維護措施)

本公司依個資法第27條及其施行細則第12條規定,就所保有之個人資料檔案採行適當之安全措施,以防止個人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包括但不限於:

  1. 指定人員負責個人資料之安全管理,並訂定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
  2. 限定得接觸個人資料之人員範圍與權限,並實施身分確認及存取控制;
  3. 資料傳輸之加密(本網站表單以 TLS 加密傳輸)及儲存媒體之保護與銷毀管理;
  4. 對從業人員實施教育訓練,並對受託處理者為適當之監督;
  5. 個人資料保存期限之管理,及期限屆至後之刪除或銷毀;
  6. 事故之預防、通報及應變機制。個人資料遭竊取、洩漏、竄改或其他侵害時,本公司將於查明後以適當方式通知您,並依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通報。

第15條(本政策之修訂)

  1. 本公司得因法令變更、業務調整或服務內容變更而修訂本政策。
  2. 修訂後之本政策自公布於本網站時起生效。如修訂內容涉及擴大蒐集之特定目的、個人資料類別,或變更利用之對象、地區、期間及方式等重要事項,本公司將以顯著方式公告,並於法令要求時另行取得您的同意。

第16條(聯絡窗口)

如對本政策或您的個人資料有任何疑問或欲行使第8條之權利,請聯繫以下窗口。

公司名稱:日本良然空間有限公司

地址:104 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150號十樓

客服電話:02-6627-0007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9:00〜18:00/週六、週日及國定假日 10:00〜18:00

電子郵件地址:info@spalab.com.tw

第17條(準據法及管轄法院)

本政策及與本公司蒐集、處理、利用個人資料相關之爭議,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因本政策所生之訴訟,消費者得依民事訴訟法及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向有管轄權之法院起訴;本項約定不排除消費者住所地地方法院之管轄。

最後修訂日期:2026 年 7 月 27 日